close
台灣終生義工-孫越信主的見證
(註:此為非商業用途,引用文章,照片等相關著作權,版權,所有權益歸屬原創者所有,予以絕對尊重。如有侵權,煩請E-mail告知。謝謝!)


台灣終生義工-孫越信主的見證

"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您好,我是你的老朋友孫越!"



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神愛世人。

(歌前4:9節)

文\ 孫越


陶大偉叔叔和孫叔叔
(
圖片提供:台灣電視公司)
  1980年我應好友陶大偉 (著名歌手陶吉吉的父親)之邀參加「藝人之家」的團契聚會。那天除了午餐間彼此閒聊之外,還請了當時中原大學校長阮大年博士來傳講信息,他用聖經哥林多前 書四章九節講「我們成了一台戲」為題來講道。聽完之後,我突地豁然開朗,彷彿自己找到了在我生命中最為重要的東西,知道人不是只為自己而活。

 其實我算是一個滿自我的人,加之對自己的要求也高,就力爭上游。從世俗的角度來看,我一直很努力,工作表現的機會也多,更不曾有過甚麼失敗的經驗,好像 一路都走在別人的前面。我自認為憑著自己可以改變很多事情,易如反掌地,將不可能變為可能;但演藝工作愈順利,內心卻愈覺著空虛。當我那天聽到阮大年校長 所講的信息,發現我個人所想的「成功」還是比較狹隘,原來這個世界還有這麼大的空間值得探索。我是誰?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生命的意義是甚麼?好像在 基督信仰裡我卻可以找到答案。

我們成了一台戲
孫叔叔與他最愛的卓別林
(
圖片提供: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

  「我們成了一台戲」,這對我產生了重大的影響。這是一句比喻的形容,並不是只有演員才演這台 戲。任何人都知道「人生如戲,戲如人生」這句話,想想你我生活在這世界,不正像似一台戲嗎?悲歡離合,生老病死。只依靠個人去面對自己的人生,我們看不到 真正的希望。幾十年來我隨著家人,隨著盲目的眾人,隨處亂拜,但心中仍是常覺虛空。後來讀聖經才知道,耶穌曾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 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道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1981年8月16日,我在完全清楚基督教義的情形下受浸成為一名基督徒。哥林多前書九章二 十三節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了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今天這個社會,大家都認為只要不違法,怎麼樣做都可以;但我們不能盲從地跟著別 人走,需要小心判斷是否所看到的行為或生活模式值得我們跟隨。人家可以做的事情,可能只是追求情慾上的滿足,但是身為一個基督徒,責任就更加重了,我們需 要見證上帝的榮耀,神的愛。需要用上帝的憐憫和愛去關心別人的需要,更要以神的愛去愛人!

對不起,我不拿香,因為我是基督徒
孫叔叔擔任董氏基金會拒菸大使
(圖片提供:董氏基金會)
  
  那時候在拍電影的時候,每次在開鏡前總 要擺上一個供桌,擺一些水果、牲畜類的祭品,先每人三支香,拜了之後再開鏡。當我成了基督徒以後,本來覺得心裡有主就好啦,隨和一點沒有甚麼關係。可是在 我每日讀經時覺得身為一個基督徒,在日常的生活上應該表明自己的立場。要拜就要拜那耶和華上帝。於是在一次新戲的開拍的場合,按照往例,又是一人三柱香的 傳過來;我是男主角,香傳到我手上時,我說:「對不起,我不拿了,因為我是基督徒。」其實說得聲音並不大,可是所有的人都聽到了。導演說:「孫大哥啊,你 不怕我們戲不賣錢怎麼辦啊?」我反問他說:「你說我們台灣的電影,每部開拍的戲,是不是只要這麼一燒香,一拜就都賣錢啊。」他又不能答覆我這問題。繼續下 來,我告訴他,因為我是一個基督徒,我應該規規矩矩的守住合約,用最誠懇的方式來做我的工作,如果遇到一些困難,就禱告祈求上帝的幫助。

  當時那位導演虞勘平,人很好,他也就接受了我的堅持。從那次以後,新戲開拍,他們不但不拿香 給我,連吃飯時,大家都會說:「等等,等孫大哥先禱告。」我覺得他們尊重我的信仰,不是因為我是基督徒,或為了基督教而尊重我,而是因為看到了我的行為, 而感到信仰基督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這個世界需要福音,這個社會要福音,人人需要福音。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那麼 這位神是誰呢?神就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在沒有造人之先,祂先為我們準備了環境及一切的關係等等。但,更重要的是我們除了愛神,也要學習彼此相愛。在這 個積非成是的環境中,上帝把我們這些基督徒明明列在末後,很多事情人家可以而我們不可做,要我們呈現出像光,像鹽,使人家感受得到。

這個世界需要福音
孫孫叔隨世界展望會遠赴非洲關懷饑民
(
圖片提供: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
  
   後來我投入社會公益的活動,百分之百 是因為基督信仰的關係。有些人會問我,做了這麼多年公益,年紀也大了,今後是否有其它的計畫安排。當我們成為一個屬神的兒女,我就在禱告中尋求,祂要我成 為怎麼樣,我就成為怎麼樣的基督徒。目前我每天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晚上陪家人,禮拜天家人一起到教會去參加主日崇拜。現在我們全家都信了主,可說步步都有 神的奇妙的恩典。「我想 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哥前4:9〉,這是影響我最深的一句 話,神把我們使徒明明的列在末後,我們雖不屬於這世界,但我們要進入這世界,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本文作者孫越,曾獲第七屆電影金馬獎最佳男配角及第二十屆電影金馬獎最佳男主角獎,曾任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理事長)

孫越部落格
http://blog.sina.com.tw/unclesun/





孫叔叔說故事時間
把每一天都當最後一天

(圖片提供:孫叔叔部落格)
   1981年我信主成為基督徒,對我有很大的改變,我找到了人生,看到了希望。1981年我信主成為基督徒,對我有很大的改變,我找到了人生,看到了希望。

  在演藝界時,我什麼神都拜,但什麼都找不到,很空虛,我寫過歌詞,邰肇玫唱的:「昨夜夢見我自己,那是一個似曾相識的自己,幽幽的對我說,我不再喜歡你。」憎惡自己,覺得生命有缺失,但那也正是我演藝事業意氣風發的時候。我一直覺得,我在找一個比名和利實際的東西。

  我身體有些小問題,常常進出診所,但這完全不影響我,我把「每一天都當最後一天過」,在進行 每件事時,覺得有在盡心,那就可以了,我覺得我不是100分的人,我也不可能達到90分,也許在世人的標準裡,我不過是75分的人,但我在75分裡盡到了 心,我就滿足,覺得對得起這一天,沒有虧欠。
  儘管我們規劃人生,希望天色常藍,但是不見得都會常藍,那你要不要過呢?要不要因此而愁苦呢?如果是的話,那就落入了黑色的詮釋中。我們可以不必那樣,任何事都去面對。

  人在最後的日子時,回顧一生,會發現自己有些遺憾,感謝基督的信仰,祂幫助我明白什麼是愛, 在愛裡頭有勇氣敢面對朋友,請他諒解你。有人曾問耶穌:「我饒恕人七次了。」耶穌說:「要饒恕七十個七次。」也就是無限期的饒恕。我不在乎誰對誰錯,但求 不要互相傷害下去。我最近拿到朋友寄來兒女的喜帖,我好高興,覺得他接納了我,使過去美好的時光沒有遺憾。

  年紀大的時候,一方面想彌補自己還沒滿足的部份,比如有很多書我平常沒時間看;另外我佔了很多的缺,讓出來,可以讓很多年輕朋友多些參與的機會。我想讓職位都消失,比方說去監獄探訪,我就是以義工名義去就好了,沒需要有個職位。

  在自己活著的時候,還有別人存在。所以當我們活著時,盡我們所能去關懷我們週遭,因為其實我們在無意之中被週遭關懷。

用遺書來調整自己的生命

(圖片提供:孫叔叔部落格)
  常有人會問起我從前做演員的一些點點滴滴,雖然那些早都是過去的事,不太想再談,不過,在累積一些生命的功課後,我覺得人都是活在責任中;我們對自己負責,也對周遭的人負責;你扮演什麼角色,就要演好他。

  《聖經》上有句話:「我們都成了一台戲,演給世人和天使觀看。」這不僅對演員受用,即使是一般人,也可以藉著這句話,讓自己的行為不傷害別人也使自己滿意。
在從前演藝環境及後來從事專職義工的十年裡,我看到在台灣大概有95%的弱勢團體都是由女性負責。看到這種狀況時,我心裡常想:「我們這些男人都到哪裡去 了?」對弱勢團體的幫助、對家庭價值的提醒、對社會福利的參與,看到的都是專業職業婦女及媽媽們貢獻她們的所學及熱情;是因為她們的參與,才使得台灣在 「愛」裡能稍稍佔有一個位置。

  有很多男性常用「養家」、「責任」等「理由」告訴我:「等我退休後,我一定……」。在現實的環境裡,很多機會是不等人的,如果我們把每一天都當成生命的最後一天,就會清楚在自己生命中,什麼是最重要的,或許,你就不會再「等」了。
  我也建議每一個人都試著寫遺書,當你拿著筆要寫此生與家人、朋友最後一封要「交代」的信時, 我們可以想想自己會如何下筆。這時候,我們非得要把自己的所有關係,做一個整理,有好的、有不好的;有滿意的、也有遺憾的;或許你會對某件事情後悔,懷疑 自己曾經積極追求的目標,是否對生命有益。如果我們可以藉此重新整理自己,情況必定會有所不同;我們也會在這種整理中,發現其實在一生裡,最想得到的是 「愛」,最想給的也是「愛」。

完成後的遺書,就是你調整自己生命的藍本。每隔一段時間,拿出上一次寫的遺書,檢視自己的改變,你就會看見自己的進步。
親愛的弟兄姊妹,人生對許多人來說,不僅是一場夢,一幕劇,也是一個謎。人生的遭遇常常難測,就是對信神的人,到了一個時候,也能感到變化莫測,怨嘆不解,你想過如何寫自己的遺書嗎?

  大衛‧凱思樂所說:「臨終之人往往是偉大的生命教師,因為,只有到了生命的崖邊,我們才看得 最清楚。」任何時候,沒有人能肯定自己絕不會越健康者的邊界淪為病人、絕不會有機會陪坐在生病或臨終親人病榻旁。那時,我們不只期盼好的醫病關係,讓自己 或親人接受最有效率的治療,也期待著信仰與生命終能交融。肯定嗎?

我的戒菸經驗
(圖片提供:孫叔叔部落格)
  關於戒菸這問題,我可能需要常常答覆不同行業、不同年齡層的朋友。但是,我卻每 次說的時候,都在提醒自己:表達一定要清楚且誠懇。免得我說多了「我的戒菸經驗」,會給人一種過分熟練,像一位業務員在說明他的產品多麼好似的熟練到順口 溜出來。我的戒菸是基於一個單一的理由:就是「我不敢!」。

  由於家變,十六歲那年我離家出走,當了青年兵。當時年少不懂事,心想抽菸可能會顯得有點大人 氣慨。因此之故,頭一個月發餉後,我就悄悄跑到福利社先買他一包菸來抽。你知道嗎?就這一抽一吸的,過了三十七年多。我既是先天不足,又是過敏的體質,不 抽菸都會氣喘,若是再抽菸,當然更加嚴重。為了自己的健康,就天天下決心要戒菸,可是天天都失敗。用盡各種戒菸的招數,還是沒輒,這樣立志戒菸的日子過了 二十年。當然這中間更包括醫師警告、家人勸。真是苦啊!我想你會問,最後你是怎麼戒菸成功的?

  那是1984年4月20日的黃昏,我在南部六龜拍一部叫「老莫的第二個春天」的電影。當一個 鏡頭拍攝完成後,照例的我將口袋中的菸拿了一支放到嘴上,當我再順手掏出打火機正準備點著菸時,看到兩個穿著制服的年輕人朝我的方向走過來…,竟然一個從 未有的念頭在我腦海中出現了:「孫越啊!如果你此刻吸菸對旁人有害,你還敢不敢抽?」。感謝主!我戒啦!真的不敢再吸菸啦!我想,這是「尊重」。在尊重自 己成長的同時,也要尊重別人的生命成長。
以上文章節錄自以下網站,特此感謝~
http://tsw.hhups.tp.edu.tw/works/zilch/index1-3.htm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D%AB%E8%B6%8A_(%E5%8F%B0%E7%81%A3%E6%BC%94%E5%93%A1)(See attached file: 台灣終生義工-孫越信主的見證.doc)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hanksgiving20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